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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传学院往届生补授毕业证、学位证书名单公示

发布者:刘敏 [发表时间]:2026-01-15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,新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,并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审核2105班学生陈熙历年学习成绩及其表现,提出拟授予毕业证、文学学士学位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2026年115日至117日,共3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,地点:弘文楼1-405



编辑:徐洋 审核:奚路阳